请问利用业余兼职,公司能否被解除劳动合同?

答:劳动者利用自己的能力、技术、知识发挥作用,换取劳动报酬本无可厚非。这种兼职行为不但可以使员工获得更多的额外收入,也可以从客观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。但是这种劳动权利的行使不应建立在侵害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权、商业秘密保护权等权利的基础上。
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

(一)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。
(二)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。
(三)严重失职, 营私舞弊, 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。
(四)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,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,拒不改正的。
(五)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。
(六)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
来源 fa51.cn 2018-10-14 18:15: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