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等同于建立了劳动关系?

答:从三个方面解答:

(1)《劳动合同法》第16条规定,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,并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生效。

(2)规定了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: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;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、排除劳动者权利的;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。

(3)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7条、第10条规定,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,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。从中可以看出,判定劳动关系的建立关键是“用工之日”。因此,劳动合同的生效和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。

来源 fa51.cn 2018-10-14 18:17:46